發布日期:2021-07-08
《規劃》強調,“十四五”循環經濟發展要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,遵循“減量化、再利用、資源化”原則,著力建設資源循環型產業體系,加快構建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,深化農業循環經濟發展,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,提升再生資源利用水平,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,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資源保障。
《規劃》明確了循環經濟發展保障政策和組織實施,提出健全循環經濟法律法規標準、完善循環經濟統計評價體系、加強財稅金融政策支持、強化行業監管。
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
“十四五”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的通知
發改環資〔2021〕969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,科技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財政部、自然資源部、生態環境部、住房城鄉建設部、交通運輸部、水利部、農業農村部、商務部、國務院國資委、海關總署、稅務總局、市場監管總局、國家統計局、銀保監會、國家林草局、國家郵政局、供銷合作總社:
《“十四五”循環經濟發展規劃》已經國務院同意,現印發給你們,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。
國家發展改革委
2021年7月1日